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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2022-01-07 10:32     (点击: )

 

电子阅览室是全校师生进行电子读物阅览、上网的公共场所,为完善管理、保证该室的正常运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充值转账上机。

2.保持室内安静,一人一机,禁止喧哗、交谈、吟唱或朗读。请将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档,阅览室内禁止拨打、接听手机。

3.读者应注意仪表,衣着整洁,举止文明;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不得将食物、水、饮料、口香糖、雨具等物品带入室内;不准在室内睡觉休息;自带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

4.严禁安装、复制游戏程序,不能使用其它电器,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自觉爱护电子阅览室设施和视听资料。如有意损坏,按原价进行赔偿或罚款处理。

6.计算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联系工作人员处理,读者不得擅自处理。

7.严禁删改计算机系统配置及文件,不得随意拔插网线、电源线等连接线。禁止通过任何手段修改硬盘保护卡的原始参数,禁止任意挪动或拆卸机箱。为防止病毒侵入,严禁随意安装软件、严禁擅自使用非本馆提供的光盘。

8.在网络上收发电子邮件或从事贸易活动而引起的法律纠纷问题自行负责,与图书馆无关。

9.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条例跟团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不查看、不传播网上有损国家尊严和学校声誉,伤害他人利益以及黄色淫秽等相关内容。

10.听从工作人员的劝告和指导,凡违法违规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制度解释权归图书馆,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湖南城市学院图书馆

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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