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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安全保卫工作八项规定
2022-01-07 10:34     (点击: )

 

1.实行防火、防水、防盗安全工作楼层负责制;上班后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下班前关水、关电、关门窗;

2.学校师生凭卡入馆,外来人员经登记许可方可入馆;

3.不准携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4.不准吸烟,不准燃烧废纸和其他杂物;

5.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在公共阅览区域和自习区域使用排插、暖手宝等充电设备和电器设备;

6.严禁随意搬动和毁损消防器材;

7.门卫在员工下班和学生晚自习后,必须对全馆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夜间值班人员必须坚持对馆内关键部位进行巡查。

湖南城市学院图书馆

201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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