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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自习室管理规定
2022-01-07 10:33     (点击: )

 

考研自习室是图书馆应读者需求,想方设法为考研读者开辟的一个相对稳定的供阅览、学习的区域。为保证考研自习室的正常学习秩序,创设和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提高学习效率和质量,请全体读者自觉遵守以下管理条例:

1.考研自习室专为考研同学而设,非考研同学请去图书馆其他阅览室自习。考研同学按指定座位就坐,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占座(包括为自己占座和为同学占座)和串座(使用非本人座位),图书馆按实名制登记与巡查,工作人员巡查时请配合出示一卡通等相关证件。

2.考研自习室设在图书馆三楼南面两间和二楼东头一间,座位非常有限,如一周内连续三天(含三天)以上无故未到专区学习的同学,图书馆根据有关记录核实后取消其实名制使用资格,改换其他靠研同学名字。特殊情形须经图书馆流通与读者服务部批准,如事(病)假,须到二级学院办理事(病)假请假手续,学院签字盖章后交至图书馆三楼值班老师处。

3.考研自习室面向全体考研同学,对于影响他人学习、不遵守图书馆规定、无理取闹的同学一律取消在自习室自习的资格。

4.考研自习室内(外)要保持安静,进入考研自习室时请将手机调为静音状态,不得在考研自习室内喧哗、接打电话。

5.保持好考研自习室卫生,禁止在自习室进食。请各位同学自己负责本区域内的卫生并保持楼道及自习室内干净整洁,离开时请将桌椅摆好,并将桌面物品及垃圾清理干净。

6.严禁将违章电器带入考研自习室,更不得在自习室内使用违章电器。为了同学们的生命安全请各位同学自觉遵守。一旦发现立即没收违章电器并取消在考研自习室学习资格。

7.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和学生会的学生馆员将不定期巡查考研自习室各种状况,收走图书馆的图书和杂志,处理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8.读者保管好随身携带的图书、背包等私人物品,离开时清点并带走,避免造成图书和私人物品的遗失。

9.请每天最后离馆时各自关好门窗、关闭电灯、节约用电,以方便管理人员日常管理。爱护自习室内桌椅、灯泡、开关等公共物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搬动自习室物件。

10.开放时间:周一至周日8:00—22:00(闭馆时间根据学校安排确定)。每学期期末考试前一个月取消实名制使用考研自习室,方便各位学生公平使用图书馆,搞好期末复习。

考研自习室安装有监控设备,请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

本规定解释权归图书馆,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湖南城市学院图书馆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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