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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三重一大”制度
2022-01-07 10:34     (点击: )

 

一、图书馆“三重一大”适用范围

根据“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要求,图书馆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图书馆“三重一大”主要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重要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及方案;

2.图书馆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3.职工队伍建设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4.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终止;

5.年度经费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大额度专项经费的确定、调整,经费使用计划;

6.校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推荐;

7.职工的奖励性绩效、表彰奖励;

8.安全稳定工作及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9.对科级及以下干部的聘用(录用)、管理和奖惩;

10.对处级后备干部人选的推荐;

11.职工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意见的提出;

12.人才引进意见的提出;

13.图书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小组、民主管理小组、业务能力考核小组及职工年度考核小组成员的调整。

14.重大活动事项的安排;

15.未列入预算项目,日常用品单项支出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资金款项的支出;

16.领导班子认为应当经过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决策保障机制建设情况

1.领导班子成员将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内容。

2.图书馆“三重一大”制度中部分有关事项列入双代会议题和馆务公开范围。

湖南城市学院图书馆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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