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经济特区——深圳
“深圳”地名始见史籍于1410年(明永乐八年),于清朝初年建墟。当地客家方言俗称田野间的水沟为“圳”或“涌”。深圳正因其水泽密布,村落边有一条深水沟而得名。深圳又称鹏城。
1979年中央和广东省决定成立深圳市。1980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在深圳市设置经济特区。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中通过了由国务院提出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批准在深圳设置经济特区。这一天,被称为“深圳生日”。
中国的经济特区——珠海
珠海于1980年成为经济特区,是中国最早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四个经济特区之一。200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并明确珠海为珠江口西岸的核心城市。1953年建县,1979年建市,1980年设立经济特区,享有全国人大赋予的地方立法权。
1980年8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批准在珠海设置经济特区,面积为6.81平方公里。
中国的经济特区——厦门
1980年10月7日,批复设立经济特区,厦门先后获批开发开放类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即“新特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已成为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东南国际航运中心、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和两岸贸易中心。
中国的经济特区——汕头
1981年10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在汕头市郊龙湖划出22.6平方公里土地建立汕头经济特区。1983年7月,汕头地市合并,汕头市为省直辖市。
中国的经济特区——海南
1988年4月13日,海南行政区从广东省划出,独立建省,海南省和海南经济特区正式成立。海南经济特区是中国最大的,也是唯一的省级经济特区。
中国的经济特区——喀什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所在地为喀什市,是喀什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2010年,喀什经济开发区辟为中国第六个经济特区,成为中国内陆第一个经济特区。
中国的经济特区——霍尔果斯
2010年5月,中央新疆工作会议上中央正式批准霍尔果斯设立经济特区。中国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将喀什、霍尔果斯两座西北边陲小城定为经济特区,一年来,两座小城紧紧依托沿海地区及内地先进生产力要素,广泛集聚优势,加快超常规发展,力争早日形成面向东亚、南亚、西亚、中亚乃至欧洲的核心发展区。
策 划:
莫连光
陈国民
雷四平
于应华
资料整理:梁 钢
图片来源:网 络
审 核:莫连光
图书馆党总支 宣
二O二一年七月二日
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