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49年10月1日下午2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在勤政殿举行第一次会议。
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副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以及周恩来等56名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宣布就职。会议一致决议,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施政方针,向各国政府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愿与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建立外交关系。会议结束后,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及各位委员集体出发,乘车出中南海东门,前往天安门城楼出席开国大典。
下午3时,北京30万群众齐集天安门广场,举行隆重的开国大典。
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向世界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义勇军进行曲》

中央人民政府主席
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

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朱德

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刘少奇

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宋庆龄

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李济深

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张澜

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高岗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秘书长林伯渠

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沈钧儒

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罗荣桓
策 划:
莫连光
陈国民
雷四平
于应华
资料整理:梁 钢
图片来源:网 络
审 核:莫连光
图书馆党总支 宣
二O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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